601-(2018)4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发表时间:2022-11-17 15:50 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评协﹝2018﹞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报告管理,更好地维护委托人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合法权益,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等规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已于2018年10月10日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为稳步推进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工作,本办法将在部分地区先期试点后,适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施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附件 附件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报告管理,更好地维护委托人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合法权益,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分工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是指由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报告编码系统)自动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全国统一编码。经统一编码的资产评估报告具有行业认可的身份证明。 第 四 条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全部纳入统一编码范围。 第 五 条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负责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工作,地方资产评估协会和相关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协助负责本地区统一编码管理相关工作。 地方协会可应用报告编码系统对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开展报告防伪等工作。 第二章 编码管理 第 六 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向委托人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前在报告编码系统中进行统一编码。 第 七 条 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统一编码,应当登录报告编码系统,根据要求填报资产评估报告基本信息。信息填报完成后,报告编码系统会自动生成资产评估报告编码(以下简称报告编码)及“资产评估报告编码回执”(以下简称编码回执)。 第八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打印编码回执并列装在资产评估报告的扉页位置。编码回执仅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已在中评协的报告编码系统中进行了编码,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第 九 条 资产评估机构在报告编码系统中应当填报的基本信息包括:资产评估报告号、资产评估报告名称、委托人名称、委托人性质、委托人所在地、评估目的、被评估单位名称、被评估单位所在地、评估对象类别、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账面价值、评估结论、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是否为证券类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日、资产评估服务费等内容。 第 十 条 经编码后的资产评估报告所填基本信息需要修改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报告编码系统中进行修改操作并注明修改原因。 第 十 一 条 经编码后的资产评估报告需要作废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报告编码系统中进行作废操作并注明作废原因。 第 十 二 条 资产评估报告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时,可直接获取报告编码,无需填报相关信息。 因其他保密要求信息暂不能填报的,可先获取报告编码,待相关信息可以公布后填报。 第十 三 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真实准确完整的填报资产评估报告基本信息,并保证最终填报的基本信息与资产评估档案一致。 第十 四 条 资产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本机构报告编码系统的第一责任人,对资产评估机构填报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 五 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建立报告编码系统填报内部管理制度,指派专人负责,做到对报告编码系统使用权限的统一管理。 第十 六 条 资产评估机构终止时,中评协将取消该资产评估机构报告编码系统的使用权限。资产评估机构因违反《资产评估法》受到责令停业行政处罚的,停业期间不得使用报告编码系统。资产评估机构停业期满后,向中评协提交恢复使用报告编码系统的书面申请,中评协根据资产评估机构的整改情况,确定是否恢复其使用报告编码系统。 第十 七 条 中评协和地方协会对资产评估机构填报的信息具有保密义务,对未经批准擅自对外提供评估机构填报信息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 八 条 中评协和地方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编码系统信息填报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本办法要求填报的资产评估机构,按照相关情况进行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记入信用档案: (一)漏报、误报的予以谈话提醒,情节严重的,予以警告; (二)故意不报、瞒报的,予以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填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谴责。 以上情形涉及自律惩戒的,自律惩戒程序参照《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执行。 第 十 九 条 中评协和地方协会可结合报告编码系统开展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和职业风险防范机制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 二十 条 中评协在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时,可结合报告编码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对资产评估机构业绩进行核查。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 一 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资产评估报告编码回执 附件 资产评估报告编码回执 (参考样式,地方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加填地方协会名称和 工作内容简称)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全国统一编码) 资产评估报告编码: 资产评估报告名称: 资产评估报告文号: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 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说明:本回执仅证明该资产评估报告已进行了全国统一编码,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9-08-29 中评协〔2019〕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报告管理,更好地维护委托人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合法权益,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2018年11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印发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中评协〔2018〕44号),并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工作试点。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9年10月1日起,所有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资产评估报告日为准),均应严格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向委托人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前,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系统”进行统一编码。 二、工作组织 (一)预填报安排。2019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中评协将开通行业管理平台(演示环境)(网址:http://39.98.48.129:8018)。各地方协会、资产评估机构登录行业管理平台(演示环境)“评估报告统一编码测试系统”进行试用,掌握报告编码使用流程、权限设置、信息填报规范要求等。中评协于每周五18时对“评估报告统一编码测试系统”数据进行清零。已经开展报告编码系统试点的地区,仍继续使用“报告编码系统(试行)”。 (二)全国应用安排。2019年10月1日起,所有资产评估机构在向委托人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前,均应登录行业管理平台“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系统”逐项完整填报有关信息(网址:http://47.94.11.33:8039/)。 201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各地方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系统”开展补录工作。 (三)培训安排。中评协统一制作《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系统讲解与操作》培训视频、“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系统”使用说明书,登录行业管理平台可进行查看和下载(网址:http://47.94.11.33:8039/)。各地方协会应组织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培训,可利用互联网开展;确需开展线下培训的地区,由地方协会制定培训计划自行开展,中评协将协调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四)咨询安排。中评协建立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QQ工作群(群号:628946210),各地方协会指定1至2名协会工作人员加入,主要负责报告统一编码工作的沟通协调。各地方协会可根据需要建立本地区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工作群,所属地区各资产评估机构选派负责报告统一编码工作的人员加入(机构人员在群中注明所在评估机构名称),主要负责系统具体应用对接。中评协将组织软件公司相关人员加入工作群,主要负责系统操作和应用问题答疑工作。 三、工作落实 (一)各地方协会、资产评估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确保数据填报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避免出现迟报、错报、漏报等问题。 (二)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工作,将与资产评估机构评价、执业质量自律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定量定性纳入相关指标考核体系。中评协将对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未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填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自律惩戒。 (三)资产评估机构在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时,必须将编码回执列装在资产评估报告的扉页位置。已经开展报告编码系统试点的地区,仍按照原有要求继续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本地区全部资产评估机构按照统一时间安排进行报告编码系统填报。 (四)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后,原资产评估项目报备工作同时停止。各地方协会、资产评估机构可继续登录行业管理平台“评估项目报备系统”查询历史信息。 四、联系方式 中评协联系人: 李 软件公司联系人:李 石如梁 肖立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8月28日 |